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我校教职员工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 汇算清缴工作的重要通知
日期:2020-04-09 发布者: 点击数:

各位教职员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44号公告),及主管我校的长治市税务局第二分局的工作要求,我校教职员工的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将于2020年4月21日—5月21日间进行,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汇算清缴的范围

2019年1月—12月期间的在编、非在编人员。

二、汇算清缴的内容

1、收入部分

指教职员工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共计四项所得的收入(以下称“综合所得”);既包含在我校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也包含在校外机构、单位、个人等处取得的未曾代扣代缴税金的综合所得收入部分。

2、费用部分

主要指专项附加扣除(6项)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本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三、汇算清缴的步骤

1、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并安装“个人所得税”app,注册个人账号并登录。可扫描下图二维码下载:

2、登录成功后,进入“首页”,选择“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3、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

4、核对个人基本信息,若没有填写,请返回首页,进入主页面右下角“个人中心”模块,依次填写“个人信息”、“任职受雇信息”、“家庭成员信息”,并绑定银行卡。

5、根据个人真实情况填写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金额,填写“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扣除信息。已有信息的教工,无需填报。绿色方框中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

6、系统会自动生成“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已缴税额”及“应补(退)税额”,教工本人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并“确认提交”。

68962   69BB8

 

7、申报完成后,可在首页【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申报查询】进行查询,或者首页【服务】-【申报信息查询】-【申报查询】


四、注意事项

1、受肺炎疫情以及税务局网络系统首次开展汇算清缴等因素的影响,“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模块状态不稳定、有时处于锁定状态,请各位老师耐心等待,多次登录直至成功。其余模块一直开通,均可填报。

2、教职员工在我校取得的工资收入数据已通过税务局的系统导入个人所得税app,在填报时,以系统导入的数据为准。

在4月21日—5月21日期间,税务局系统会根据教工提交申报的数据,自动进行汇算清缴。系统会将教职工多缴纳的税款,退还至该app绑定的银行卡中;需补缴的税款,在app中查询补缴金额,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第三方支付)等方式补缴,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补缴税款否则将面临每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情节严重者将影响个人征信

3、综合所得涵盖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4、请教职员工本着诚信的原则,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如实填写,并对自己填报的扣除数据负责。

5.可关注公众号【个人所得税】,在线免费咨询。







计财处          

                             2020年47日                    




Copyright © 2002-2013 长治学院|计财部 版权所有